湖北宜昌:创新打造长江流域司法治理“检察模式”
图为宜昌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华网发 肖慧婷摄
新华网武汉11月3日电(陈周璇、谭晓禹)11月2日,湖北省宜昌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在宜昌市猇亭区灯塔广场召开。据介绍,宜昌市检察机关“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近日获评“新时代湖北政法工作十大创新品牌”。
宜昌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地处长江中上游接合处,长江干流在此流经232公里。这里既是三峡工程和葛洲坝工程所在地,也是长江三峡咽喉枢纽和生态屏障。在猇亭区17.2公里长江岸线,水清岸绿、风景如画,灯塔广场、长江大保护公园、织布街依次布局,形成长江沿岸绿色生态廊道。
近年来,宜昌市检察机关聚焦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在全国率先办理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案,实现船舶污染物闭环处置。针对船舶拆解污染问题,宜昌推动出台规范船舶拆解工作意见,在全市25家船舶修造企业和100余家航运公司开展专项整治,促进船舶拆解行业规范化。
“为探索流域司法治理新路径,宜昌市目前设立了16个‘长江大保护检察工作办公室’,推行‘刑事打击先导、公益诉讼主导、民事行政跟进’工作模式,打造长江大保护专门检察院,不断提升流域司法治理专业化水平。”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一鸣介绍。
目前,宜昌成立了12个交叉巡回检察组,对辖区内的清江、沮漳河、黄柏河、三峡库区4个流域片区开展专项检察。通过线索大排查、案件大检查、问题大调研,宜昌已办理192件涉流域刑事案件、267件公益诉讼案件、26件民事行政案件。
近年来,宜昌市检察机关聚焦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和“三峡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6起案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9起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为长江流域司法治理提供“检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