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投资者问,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养老理财产品”该不该买?今天,来回答这个问题。
社保、社会保障基金、养老信托和个人养老金账户,都是“养老金”计划的一部分。为应对步入老龄化社会的现实,促进第三支柱养老体系建设,各国都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养老金融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2018年证监会公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在基金业内推出了公募“养老目标基金”(FOF),它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2021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在银行业内 “四地四机构”试点理财子公司启动了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并实施非母行第三方独立托管模式。一年后将试点扩围扩大为“十地十机构”。此外,银保监会还批准了由合资理财公司贝莱德建信理财参与养老理财产品试点。
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养老理财产品都有哪些特点?
传统的银行理财市场基础客户庞大。银行体系养老理财产品的定位:它以满足长期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点为策略,因此它的封闭期限普遍较长。封闭期长带来的直接好处,就是其投资回报率往往会比一般的银行理财产品要高。从目前公布的已发售的养老理财产品看,其业绩比较基准,在各类理财产品中,普遍表现的较为突出。
所以,从追求收益的角度来讲,相对更高的收益率,会让养老理财产品相较于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更容易受到大家的关注。特别是在当下投资市场中整体无风险收益水平持续下行,投资者风险偏好下降、对收益的预期也在降低,业绩比较基准较高的产品更容易得到投资者青睐。
除了风险较低且收益相对有竞争力以外,参与试点的银行理财子公司为了更好地推动养老理财业务发展,结合试点期的经验,在产品协议当中针对产品封闭期普遍较长的情形,将产品设定为可以多次赎回,甚至会可转让或提前终止等更具灵活性的条款。解决了投资者养老投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必须提前支取养老储备的问题。
作为一种销售策略,一些理财公司在推出更好回报产品的过程中,也在银行养老理财在产品费率上推出优惠措施,不收或少收部分费用,甚至暂不收取认购费、销售手续费、固定管理费等产品费用,仅收取每年0.01%的托管费。有利于提升养老品牌的渗透力和培育长期核心客户,拓宽市场,提升理财公司竞争力,也能够使投资者最终受益。特别是在新的个人养老金账户制度推出后,由于个人养老金账户具有唯一性,能够帮母行引流更多客户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是个一举多得的选择。
从银行理财子公司角度而言,低风险的固收类产品是传统银行理财的发展优势之一,而养老理财产品既有低风险的属性,又因为封闭期限较长能够作为公司的中长期收入来源。因此,发展养老理财产品能够为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发展带来很大空间。银行理财子公司在具有高度潜力的市场参与竞争,降低产品费率是行之有效的竞争策略之一。
投资者购买银行理财子公司养老理财产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养老理财产品的核心是养老,因此,作为投资者要避免单一关注收益水平,更重要的是要关注产品所提供的服务。
养老理财产品设计的初衷,是希望投资者将这部分钱作为养老储备的。养老理财产品相对较高的收益水平,也得益于产品的投资封闭周期较长的特点。投资者在选择养老理财产品时,要充分结合自身需求,尽量不要只为追求收益而买,要思考自己的养老规划,明确是否有商业养老需求,将养老理财产品作为众多养老产品当中,能够满足我们在特定风险偏好下需求的一种,这也是为自己的长远未来进行打算。
青年人和中年人更应该早早树立养老意识。实际上,养老理财的产品面向的主体更多的还未到退休年龄的人群。或者从更广义上讲,商业养老产品所在的养老金融市场,并不只是老年人的市场,也适用于青年人和中年人长期投资的一种选择。投资者可以根据个人收入状况,阶段性的财务计划安排,结合自己的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不同,选择适合各自不同的投资理财产品,为自己将来的养老规划做到未雨绸缪。
(编辑:杨润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