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到这个小区10年了,还没能租上车位。”家住海淀区玉海园的王女士多年饱受停车之苦,为了避免每晚“抢车位”,前段时间,她只好在小区外租了一个车位,价格贵不说,每天停车之后,还得骑10分钟电动车才能到家。由于她是中途入住,小区的地面停车位早就被更早入住的业主租完了,“只要没人卖房或退租,就不会有可租的车位腾出来,不知道哪年才能租上。”王女士无奈地说。
记者采访中发现,许多小区都有着“公共产权车位应不应该轮换出租”的争议。在一些小区,新老业主因为车位分配问题闹得“势不两立”,属地、社区、物业也经常接到“停车难”的投诉,但总“有心无力”,难以平衡不同业主间的利益,短时间内难以改变现状……

支持“轮换出租”
“业主有平等的车位租赁权利”
4年前,杨女士因为孩子上学搬到了丰台区的一处“老破小”,“搬来的时候就被告知没有可租的停车位了,物业说前边还排队300多人等着呢,退租一个,递进一个。劝我别等,自己另想办法。”杨女士对此很不满,她觉得,地面600多个停车位的产权属于业主共有,每个业主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利,“先到先得”、“一租定终生”都非常不合理。
“我也是花了真金白银买的房子,有房产证,户口也在这儿,不能因为我是后搬来的,就失去租车位的权利了。”杨女士认为,应该将这些固定车位重新盘点,采用轮换出租、每年抽签的方式,“谁抽到算谁的,这样才公平。做不到一年一轮换,三年五年一轮换也行啊,最起码让我们还有个盼头。”
杨女士也多次找社区物业反映情况,希望能改变车位分配方式。但物业却表示,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在现任物业接手之前,这种方式已经实行过多年,重新分配会“动到老业主的利益”,短时间内不会改变。
“车位不轮换出租,还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样在这个小区排队“等位”的赵先生说,租了固定车位的业主,为了不让别的居民停,会在车位上安装地锁,他不停,别人也不能停,“有一个邻居,有固定的租车位,但他还是愿意把车停在自己楼跟前儿,他那车位上的地锁都长草了,我每次回来停不下车时,看到这些浪费的停车位,真是生气。”赵先生还听闻,有些早就租了车位的业主,搬离小区后,并未将车位归还,还会加价把车位出租给外小区的人。
许多排队无望的业主,想了各种招数。“为了在小区停车,有业主就随意‘圈地’占位,人行道、犄角旮旯,绿化带都快被占没了,还安装了地锁。因为停车问题,现在搞得整个小区的环境都脏乱差,每天一进小区就闹心。”赵先生抱怨道。
反对“轮换出租”
“交了十多年钱为啥要重新抽签?”
家住朝阳北苑附近小区的老业主韩先生,不同意车位轮换出租。“我是从小区刚开始有车位出租时就租了一个固定车位,每年交1600元。”韩先生说,那个时候小区停车不难,停车位置也很充裕,当时有车的,好多人还不愿意出钱租,就随便找地儿免费停。随着小区里车越来越多,没几年,固定车位就被租满了。后来,小区里的临时停车也备案收费了,小区外的路侧停车也得花钱了,难找免费车位后,一开始没租车位的人,又纷纷“倒灌”回小区,要求固定车位重新轮换出租。
“他们免费停了这么多年,我这规规矩矩交了十多年钱,我凭啥要跟他们一起重新抽签?这不是欺负多年守规矩的人吗?要轮换,我第一个不同意!”韩先生坚决地说。
家住丰台太平桥西里社区的梁大爷,也坚决反对车位“轮换出租”。梁大爷是这个小区的老住户,从92年起就住在这里。自从2017年摇上车牌号,就赶紧租了个小区的地面车位,“那时候小区没那么多车,车位也不紧张,地方随便挑,我就挑了一个正对着我家窗户的位置,在楼上就能看见。”
“好不容易摇上车牌,这车位还得再摇?不可能同意!”谈到车位轮换出租,梁大爷不住地摆手摇头,“要是重新抽签,能不能摇上车位不说,即使摇上了,也很难是我这么个合适位置。这小区这么大,要是摇上的车位离我好几栋楼远,那也不方便。”
家住丰台玉林东里社区的王女士也不同意“轮换出租”,“10年前我就在这儿租了车位,后来换了新能源车,就在车位上安装了充电桩,要是轮换出租,我安的这个充电桩怎么弄?还得再跑外头充电去?这就讲究个先到先得!”
专家观点
“先到先得”“一租定终生”并不合理
“在大部分老旧小区,施划地面停车位后,停车位管理者为了尽快出租车位,大多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而且刚开始车少,不会有供不应求的情况。”物业专家路军港表示,这种方式在当时看起来没什么不妥,但实际上,这并不合理。“根据《民法典》规定,小区地面停车位占用的是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地面停车位应归全体业主共有,享有的权利也应该是均等的。”用“先到先得”、“一租定终生”的方式,将一部分业主的权利固定下来,对于其他业主来说,是不公平的。
“对于属于公共产权的车位,相较于‘价高者得’等方式,将车位出租名额轮换起来,是相对合理公平且易于接受的方式。”路军港说,但现在小区停车位分配没有具体规则,也没有必须轮换的要求,具体分配的方法需业主间自行协商。“想要改变小区原有的停车规则,有业委会的小区,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来投票表决。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可以委托社区或物管会来牵头,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来共同决定是否实行轮换出租。”
不过,路军港也坦言,虽然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改变停车位分配规则,但具体实施起来,难度较大。一方面,对于这种需要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由“双2/3”的业主参与表决, 若要同意轮换,则需要至少过半的业主同意。“有车位的业主肯定不会同意,没车的业主不参与表决,这在人数上往往就很难达到要求。”路军港说,另一方面,对于没有业委会的小区来说,只要矛盾没有激化到一定程度,社区、物管会一般不会牵头来组织这种投票。“像是停车位这种稀缺资源,不同业主间的利益很难平衡,社区会多方考量。”路军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