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前置”入法既是对文物保护规律的科学回应,也是对城市发展逻辑的理性重塑,让城市在开发建设中更好地尊重历史文脉,在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使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现代化进程从“对立博弈”走向“协同共生”,为传承中华文明基因、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筑牢法律根基。
“考古前置”不仅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安全阀”,更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器”,其本质是将文化遗产保护的关口前移,体现了原真性、完整性、可持续性三大核心原则。另外,通过“考古报告+规划调整”的联动机制,避免了“建设性破坏”,实现了历史信息的最大化留存。以福建泉州为例,自2019年全面推行“先考古、后出让”政策以来,有效避免了建设活动对地下文物的破坏。泉州古城街巷更新项目、罗城城墙遗址(龙头山段)考古发掘等,通过系统勘探和科学发掘,不仅保护了地下遗址和文物,还揭示了“叠压型”城市形态的历史演变。同时,遗址保护与周边街巷更新同步推进,形成了“遗址展示+文化体验”的复合空间,吸引大批游客前来打卡。
泉州在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协同发展方面做了很多探索。一是强化系统性保护,结合《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泉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条例》,编制考古计划,对古城进行网格化管理,建立“考古前置+数字化管理”模式,构建地下文物“一张图”;二是分片分段推进,针对古城基础设施老化问题,采取“先地下、后地上”原则,分阶段实施雨污管网、供水供电改造,避免大拆大建破坏历史肌理;三是多学科协作,引入社科院考古所、北大考古文博学院等机构,深化考古成果研究,如南外宗正司遗址、市舶司遗址等出土文物为宋元海外贸易研究提供了关键实证。
泉州通过保护与活化并举,让文化遗产赋能城市发展,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从“资源约束”到“发展引擎”转变。文化遗产丰富的城市往往具备独特的发展基因。泉州22处世遗点,8处集中于古城,完整保留了宋元时期“涨海声中万国商”的历史格局。泉州的实践证明,保护与发展可以形成“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的良性循环。
当然,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在落实“考古前置”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困境。一是认知不足,部分公众对“考古前置”的必要性缺乏理解,认为考古不重要,而且程序繁琐,影响项目的开发进度;二是经费问题,部分项目负责单位可能会为降低成本而规避考古申报;三是时间成本,考古勘探需要提前进场,可能影响场地的清理和前期开发进度,且存在考古周期长与开发周期短的矛盾;四是部门协同不足,土地出让、规划审批与考古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完全打通,存在信息孤岛。
“考古前置”入法对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具有推动作用。在落实法律条款时,各地要强化普法与案例宣传工作,比如制作短视频在政务平台、开发商协会等渠道传播;优化流程与激励机制,建立“多评合一”机制,将考古勘探纳入土地出让前期服务,缩短企业等待周期;开展财政补贴试点工作,对主动申报考古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等;建立“考古服务包”制度,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流程标准化,为业主提供“一站式”服务指南,同时分类实施,对重点区域实行“全面考古”,对一般区域推行“风险评估+局部勘探”,推动规划局、住建局、文旅局、考古所数据共享,建立“土地出让—考古前置—建设管控”全链条线上管理系统。
“考古前置”是城市发展的战略选择,要通过“保护优先、系统治理、创新赋能”理念,以及推动“考古前置+活态保护+社区参与”模式,让文化遗产赋能城市发展,实现两者之间的双向奔赴。
(作者 泉州市文物保护中心世界遗产部部长 苏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