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还没要到,公司注销了怎么办?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4-30 16:52:42
142.4万
赵凡(化名)好不容易打官司赢回了欠薪,结果执行过程中,公司注销了——这可怎么办?赵凡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求公司两名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近日,海淀法院判决支持了赵凡的诉讼请求。
赵凡因公司拖欠工资,通过仲裁、诉讼程序索赔欠薪,胜诉后,公司仍不给付,赵凡又申请了强制执行。赵凡查阅企业档案登记材料得知,公司已经注销,赵凡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要求在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公司股东孙某和李某为被执行人。
孙某和李某辩称,在公司注销之前,二人组成的清算组已经口头通知了赵凡;公司依法成立了清算组并进行公告,在形成了清算报告后申请办理注销,因此股东依法无需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直至公司因解散而注销登记仍未能清偿赵凡的债务。而公司注销登记前,虽在形式上组成了清算组并向工商管理部门备案,也作出清算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及公告,但现在没有证据证明清算组履行了相关法律规定的书面通知债权人义务。孙某和李某作为公司股东及公司清算组成员,虽表示口头通知了赵凡,但未能就此提供相应证据,且方式上也不符合法律关于书面通知等相关规定。
据此,法院认定,公司清算组未履行通知义务,清算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赵凡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孙某和李某应对公司未偿还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记者 高健 通讯员 叶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