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湖北武汉青山区法院执行局积极开展“强制执行集中攻坚月”,针对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严厉打击执行案件中存在的“拖、躲、逃、赖”等规避执行行为。
8月8日上午6点,青山区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依照前期部署火速奔赴各个执行现场,通过现场谈话、拘传、司法拘留等方式,劝诫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当日,累计查找被执行人地址20余处,传唤被执行人30余人,司法拘留4人,罚款1人,预拘留2人,共计执行完毕8件,达成和解5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1件,当场履行28万余元,有力打击了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彰显了司法权威。
“宁愿坐牢也不还钱”? 被拘留后现场还款20万
一起合同纠纷,青山区法院判决肖某(化名)需向吴某(化名)支付20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肖某坚称无能力履行。执行干警通过财产查询发现肖某名下有房产和车辆,并告知肖某本院已经掌握其财产线索。见谎言被拆穿,肖某气急败坏,态度嚣张,并称“宁愿坐牢也不还钱”。
8月8日清晨,执行干警前往肖某家中对其进行拘传。经敲门劝说近30分钟,肖某仍拒不开门配合执行工作。正当执行干警准备强制开锁时,肖某终于开门,执行干警将其拘传到院。
到院后,肖某态度依然强硬,并称“民事案件有什么好关人的”,仍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遂依法依规对肖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送进拘留所以后,肖某第一时间将20万元支付至法院账户,本案执行完毕,案结事了。
“法院没权力抓人”? 拒不履行被拘留
一起交叉执行案件,刘某(化名)在湖北某企业工作,2022年4月该企业宣布停止经营,武昌区仲裁委裁决其需向刘某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6万余元。被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苏某(化名)拒不履行,执行干警遂告知如果拒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谁知苏某并不“听劝”,还称“我咨询了的,法院没权力抓人”,并坚持拒不履行本案义务。
8月8日清晨,执行干警前往苏某住所地,将其拘传至青山区法院,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采取强制措施以后,苏某为自己“不懂法”而追悔莫及,并于当日筹款1万元支付给申请人。申请人免除其剩余债务,本案执行完毕,案结事了。
“每月只愿履行300元”? 拖延履行被拘留
一起劳动合同纠纷,青山区法院判决某理发店向申请人支付二倍工资差额1.6万余元。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一一核实,发现该理发店的实际经营者陈某(化名)名下有多家理发店店面,且通过观察店面经营状况,可以初步判断陈某有履行能力。考虑到本案标的额不大,为了不影响陈某店面的正常生产经营,执行干警决定与陈某面谈,督促其自动履行,但是跑了多家理发店,一直没找到陈某本人。
8月8日早上,执行干警前往陈某家中,未发现其身影,遂再次前往陈某名下的某家理发店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陈某就在该理发店。执行干警将陈某带回法院多次劝诫,但陈某始终仅愿意每月自愿履行300元,拖延履行意图明显,执行干警遂依法依规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被拘留后,陈某非常后悔,并表示愿意积极筹措款项。(邓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