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涉12项违法违规行为 被罚没超1600万元
据央行官网3月13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渤海银行涉及12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渤海银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6.98706万元,并处罚款1589.486898万元。
渤海银行所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违反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违反征信安全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渤海银行9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处罚。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业务营运部总经理张妍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科技事业部总经理赵峰被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广开支行营运经理庞玉雯被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同时,央行对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金融事业部高级现场监督及项目评估管理经理助理赵丕东罚款8.2万元;对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助理付震罚款4.1万元;对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事业部发卡授信审批经理聂佳媛罚款2.2万元;对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郑伟罚款4.5万元;对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部数据管理中心副主任谷立顺罚款7万元;对时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营运部总经理许萍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