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西湖“纪巡联动”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图为东西湖区召开十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整改工作研判会
“巡察整改方案既要有的放矢、切实可行,又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近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第四轮巡察整改工作研判会上,区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传达区委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的严肃要求。
今年3月至6月,东西湖区启动十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3个区委巡察组对区教育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统计局等6个区直单位和径河街、走马岭街、东山街等3个街道开展常规巡察。3个基层巡察组对径河街、走马岭街、东山街等3个街道所属二级单位开展基层党组织巡察。此外,东西湖区还同步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
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期间,东西湖区委专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9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并就重点问题整改举措进行分析研判,要求建立健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反馈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压实整改责任,紧盯落实成效,及时纠偏纠差。
“近年来,我们扎实履行综合服务、协调推动责任,通过把关整改措施、强化监督指导、整合督办力量、规范整改流程等方式,不断探索‘纪巡’融合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新路径。”东西湖区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
据悉,在问题整改初期,由东西湖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组)联合对整改方案、进展反馈和成效情况进行全过程审查把关,特别关注巡察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等关键要素,逐条逐项分析研判,确保整改责任精准明晰,整改措施有的放矢,整改成效管长管常。针对巡察拟移交的问题线索,东西湖区委巡察办联合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纪检监察室集体会商,多维度研判问题线索可查性、关联性,持续跟踪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张奕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