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融融带大家回顾到酝酿5年多的《证券法》于199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那么这一篇我们来看看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及新《证券法》实施。
2000年至今—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阶段
我国中小板市场的建立。2004年5月,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发布了《关于同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的批复》和《中小企业板块实施方案》等文件,中小企业版的建立称为建立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之间的过渡阶段。
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在2000年5月,国务院就原则上同意了中国证监会设立二板市场的请示,并且将二板市场定名为创业板市场。经过十年的努力,到2009年10月,我国的创业板市场正式启动, 10月30日,特瑞德等28家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以“新板”为代表的场外交易市场的建立。为了解决STAQS和NETS法人股和内部职T股流通的问题,经证监会同意, 2001年6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并于7月建立了股份转让系统,即所谓的“三板”市场,相对于后来的“新三板”,这时建立的“三板”被称为“旧三板”。但是由于运营状况不太好,慢慢被2006年1月启动的中关村非上市股权转让系统所取代了,由于挂牌企业都是高科技企业,和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两网”系统挂牌公司不同,所以被称为“新三板”。
区域股权市场的建立。从2008年以来,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各地就陆陆续续成立了区域性的股权交易市场。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首次明确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小微企业改制、挂牌、定向转让股份和融资。2015年6月,在总结各地实战经验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基本定位、监管底线、市场规则和支持措施等作出了规定。2017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管权市场的通知》,目的是进一步健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健康、稳步的发展。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为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宣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2019年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华兴源创抢得科创板第一股,6月27日进行网上申购。7月22日,科创板开市。
2019年10月25日证监会宣布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后,证监会11月8日发布首批规则。本次改革完善了市场分层,在新三板设立了精选层,建立了转板上市制度。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证券法对证券市场各项基础性制度作出了十方面的改革完善:明确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显著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完善证券交易制度、落实“放管服”要求取消相关一系列行政许可、压实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的法律职责、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强化监管执法和风险防控、扩大证券法的适用范围。
创业板试点注册制,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
大事件:
2002年12月,中国证监会颁布并施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QFII制度正式启动。
2004年5月18日,深交所获准设立中小企业板块,重点安排主板市场拟上市公司中具有较好成长性和较高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发行股票和上市。
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
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开市,首批28只股票齐发,刷新了中国股市多股齐发的历史纪录。
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就开展沪港通试点发布联合公告。证监会指出,沪港通总额度为5500亿元人民币。
2019年10月25日,证监会宣布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后,证监会11月8日发布首批规则。
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