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20日电(刘睿祎)1月20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新华网表示:“此次优化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关键在于通过财政精准补贴降低居民信贷成本,激发消费意愿,进一步打通‘收入—消费—信心’循环,助力内需回升。”
他指出,《通知》发布的一系列关键举措有助于个人更好获得消费贷款贴息,旨在降低居民信贷成本、提升消费意愿、增强消费能力,尤其利好中低收入群体与年轻消费者在文旅、康养、家电、教育等大额消费中的资金安排。
具体来看,《通知》显示,调整后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居民在上述期限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消费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实施效果视情研究延长政策期限等。
支持范围方面,《通知》明确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而根据此前相关规定,个人消费贷款中的信用卡业务不在财政贴息范围内。调整后,居民在政策实施期内使用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的各领域消费,以及新发生的信用卡账单分期,由经办机构识别其真实性、合规性后,可按规定享受贴息。
此外,《通知》对贴息标准进行了更新。规定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取消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维持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累计消费贴息上限每年3000元的要求不变。
与此同时,《通知》提出增加经办机构。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制定属地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将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属地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扩大政策覆盖面。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
“政策通过财政杠杆撬动信贷需求,强化金融与消费场景联动,助力经济稳增长的过程中增加广大居民的获得感。”娄飞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