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三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23日电 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授予202个城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呼伦贝尔市成功获评,标志着内蒙古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新突破。
呼和浩特5个村镇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12个单位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户家庭获全国文明家庭称号,2所学校获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乌兰察布市10个村镇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11个单位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1户家庭获全国文明家庭称号,1所学校获全国文明校园称号,2名个人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呼伦贝尔市6个村镇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7个单位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1户家庭获全国文明家庭称号,3所学校获全国文明校园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