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是什么?
开这个证明有何用?
如何判定有无犯罪记录?
北京市民如何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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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对申请人“有无刑事犯罪”的一种证明(只有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罪的才算有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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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证明有何用?
常见的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国营企业等人员入职前的政审、入党政审、服现役、出国留学、律师出庭等情形,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随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普及,许多企业的HR在就业招聘过程中也需要应聘者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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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有无犯罪记录的依据
犯罪记录以我国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为准。有关人员仅有犯罪嫌疑但未被法院判决有罪的,系无犯罪记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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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列入犯罪记录
因涉嫌犯罪被采取拘传、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后未继续追究刑事责任的;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终止侦查的;
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
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理。
行政强制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二项:
对违法嫌疑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继续盘问、强制传唤、强制检测、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对恐怖活动嫌疑人采取约束措施等强制措施。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其他行政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第四项:
对需要给予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养等处理的,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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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与告知
对于个人查询,未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公安机关出具《不予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通知书》。
对于单位查询,查询结果以《查询告知函》的形式告知查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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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查询无犯罪记录办理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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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北京市户籍居民。
持有北京市居住证(卡)的外省市在京居民。
(办理时需确保相关证件在有效期限内)
注:
港澳台居民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查询,需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单位申请查询,需要到单位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需要到单位住所地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在中国境内累计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需要到居住地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申请途径
- 可通过微信直接搜索“北京警务”小程序在线办理;
- 也可通过“首都社区警务”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专栏进入“北京警务”小程序。
操作步骤如下
提交申请后,可在小程序内“我的—办事记录—审核情况”中查看审核结果。
个人申请查询,原则上不受限制。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申请查询超过3次的(不含3次),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合理用途(就业、留学、移民等)的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