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春节加班费到底应该怎么算 初一到初三只要加班,用人单位就要支付3倍工资加班费
春节长假即将到来,总有人因为工作性质等原因需要坚守岗位。那么,加班费该怎么算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4年春节放假安排自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其中,2月10日到2月12日(春节、初二、初三)为春节法定节假日。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2月13日到2月17日5天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从2024年1月1日起,江苏全省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以一类地区南京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490元为例,日工资最低约为114.48元。这样算来,初一到初三加班,每天至少可以获得343.45元(114.48×3),其余时间加班,每天至少可以获得228.96元(114.48×2)。
不过,人社部门提醒,上述案例是以南京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实际情况中,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也就是说,许多加班职工的实际报酬要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那么,节假日放假期间安排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吗?春节加班后,可不可以安排员工补休几天呢?对此,人社部门表示,补休虽好,但和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不是“二选一”的关系。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休假日当天企业安排加班的,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不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初一到初三这三天不能后补,只要加班,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加班费。
不过,补休可以和休息日加班“搭档”。法律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也就是说,2月13日到2月17日,这几天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优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工资200%的报酬。
也有不少劳动者会问,春节期间值班有加班费吗?其实,值班不等同加班,值班是基于安全、消防、节假日留守等安排,值班待遇一般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予以规范,值班不属于加班,不能主张加班费。在此也提醒“加班族”们,如果加班费被克扣,可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或通过拨打电话12333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