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自己两年前的一张哭泣自拍照片,被黄色网站、不良广告多次非法盗用,甚至最近网络上热度较高的“高潮针”话题也使用了这张图片,在网络平台上,她虽然多次投诉但一直未果,两年来不堪其扰。
5月5日,有媒体记者联系到视频发布者梁女士,她表示,这张自拍图片源自2023年,自己在看小说时深受感动,临时起意自拍了一张哭泣的照片,并发布在了视频平台上,却没想到这张照片被盗用到了各种黄色网站、不良广告中。梁女士说,自己一开始并没有注意,是在收到很多朋友的截图提醒后才知道。她曾多次尝试在不良广告的发布平台上举报,但经过平台审核,最终也只有部分广告被处理。

图源:网络
近期,梁女士在社交平台上发现,这张自拍照竟然被用到了在网络上热度较高的“高潮针”广告中,这令她更加气愤,原因不仅是自己的照片又一次出现在这些不良广告中,一些视频发布者在解读“高潮针”时,竟然把梁女士当作“高潮针”的支持者一同批判。
梁女士表示,她将去其所在地派出所反映相关情况。
5月6日,梁女士发布微博表示希望短视频平台完善举报制度,同时希望大家对待受害者能善良一些,不要宣扬“受害者有罪论”。

图源:网络

如果无法直接找到盗图者,梁女士能否起诉发布广告的平台?法律上如何认定平台责任?侯卫爽律师表示,根据“避风港原则”,若平台已收到删除通知仍未及时删除,则需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平台对广告内容负有形式审查责任,若未过滤明显违法信息(如色情暗示),可能被认定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若无法锁定盗图者,梁女士可要求平台提供侵权者身份信息,或直接提起诉讼向平台索赔。”侯律师说。
法治网记者注意到,近年来,网络盗图造谣事件频频发生。比如,2024年9月,针对网络博主卢某盗图造谣“十万彩礼选女友”一案,广州互联网法院认定侵权人侵害了当事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判决侵权人赔偿1.2万元(含律师费5000元)和进行书面道歉,同时判决侵权人承担案件受理费500元。
被盗图造谣的视频截图图源:网络
本案中,盗图者将卢某及朋友六人的照片配文“彩礼都是10万,你会选哪一个做女朋友”,发布了一条视频,还将照片用作粉丝群头像。另外,这名盗图者还是一个名为“商业大佬”的短视频博主,拥有33.1万粉丝。点进盗图者的主页,发现还有很多女孩的照片被配上了类似的文案,成了以彩礼定价的结婚对象。
盗图者发布后,这条视频很快有了热度,评论区不堪入目,女孩们被网友肆意评价,甚至影响到她们的现实生活。经过女孩们长达近一年的维权后,盗图造谣者最终被绳之以法,受到应有的惩罚。
法治网记者还注意到,尽管现实中许多受到类似侵权伤害的网络博主都在尝试向平台投诉,但通常效果并不尽如人意。那么在法律上,此类受害者还可以采取哪些有效的维权手段?侯律师提示:当遇到网络盗图造谣时,受害者首先要进行证据固定,必要时可以通过公证处进行公证。其次可向网信办、市场监管局等行政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另外,还可要求平台披露侵权者信息,向发布方及平台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及相应的损失,要求侵权方公开道歉,并赔偿维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