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月15日电(刘丰)1月15日提请福建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拟安排审议法规草案17部。
过去一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法规草案21部,通过其中15部,批准设区市法规19部,审查规章和规范性文件55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项,开展7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作出决议决定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人次。
报告提到,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关切问题履行人大职责,努力使每一部法规、每一项监督、每一个决定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制定《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在全国率先立法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完善生育支持保障措施,加强农村妇女、贫困妇女权益保障,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审议《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推动构建“从田间到餐桌”全链条监管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并行制度,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不仅以立法回应民生关切,还为福建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制定《福建省促进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条例》,针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市场推广难题,提出一系列促进措施,推进福建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报告提出,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地方特色立法,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2025年拟安排审议民营经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学校安全管理、未成年人保护、促进两岸标准共通、华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人工影响天气管理等法规草案,推进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数字福建、海丝法务区建设、海洋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管理等法规立法进程,开展社会信用、社会救助、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等立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