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警示教育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市公安局接连推出三项举措,全力推动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出台便民利企服务18条举措
近日,市公安局紧扣群众和企业关切,整合推出18条便民利企服务措施,推动公安政务服务向“好办、快办、暖心办”持续升级。
举措如下:
一、在各县(市)区行政服务大厅、派出所办理电子居住证,立等可用;居住证5个工作日内寄出,直邮本人。
二、在各县(市)区行政服务大厅、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居民身份证(快件)3个工作日内寄出,直邮本人。
三、在各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立等可取。
四、在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农村地区“三投靠”户籍业务,更新后的户口簿立等可取。
五、在户籍地派出所办理18周岁以下居民姓名变更更正,更新后的户口簿立等可取。
六、到曾经同户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亲属关系证明,立等可取。
七、到各派出所进行保安员证考试,随到随考;成绩合格,保安员证立等可取。
八、到市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册、转让等业务,机动车号牌立等可取。
九、推行车管所与税务部门联动核查,在办理机动车注册和转让登记业务时,免于提供纸质材料即可办理。
十、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增一处驾驶人“三力测试”点,实现70周岁以上机动车驾驶人换证等“一站式”办理。
十一、各车管所业务大厅,提供“午间不休”“法定节假日不打烊”“当日受理事项当日办结”服务。
十二、各出入境办证大厅24小时提供中国公民办理出入境证件预约服务。
十三、各出入境办证大厅提供“午间延时服务”“法定节假日延时服务”。
十四、在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设立外籍人才服务专窗,实现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一窗通办、并联审批”,办结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十五、在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出入境通行证签发业务,办结时限由15日压缩至7日。
十六、对行动不便、无法到场的人员,通过预约可上门办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补办户口簿、车驾管等业务。
十七、重大建设项目涉及爆破作业许可的,可随时预约办理,公安机关当日实地评测,一次性完成申报审批。
十八、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建设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实行上门办理,实现企业“一次不用跑”,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
“码”上就办建立“有意见找局长”投诉处理机制
公安窗口办事时,遇到“办不了”“难度大”“态度差”“刁难人”等问题怎么办?
为进一步提升公安窗口服务质效,实时感知和解决群众到公安窗口办事所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从即日起,丹东市公安局建立“有意见找局长”投诉处理机制。在每个公安窗口设立公示牌,公布“二维码”和专门电话。群众遇到困难,或者有意见建议时,可以扫码用文字或语音留言进行反映,所反映的问题直达值班局长;也可以打电话反映,由市、县(市)区两级值班局长亲自接听,并组织直查直办,24小时内反馈情况。
为了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请您表达诉求尽可能详实准确,我们将严格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该系统已上线试运行,将不断更新完善。
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十要十严禁”
为进一步服务人民群众,提升服务质效,优化营商环境,丹东市公安局对全市公安机关各窗口单位民辅警提出以下服务规范(十要十严禁):
一、要热情接待、文明礼貌,严禁冷脸相对、言语粗暴。接待群众应主动问候,耐心倾听,细致解答。严禁态度冷漠、语言生硬,使用任何推诿性、侮辱性言辞。
二、要首接负责、全程跟进,严禁推诿扯皮、折腾群众。首位接待人员须对群众申请事项负责到底,做好内部协调、指引与跟踪,确保问题有人管、过程有人跟、结果有回复。严禁“踢皮球”,以“不归我管、领导不在”等理由一推了之,致使群众多头问、反复跑。
三、要一次告知、准确清晰,严禁含糊其辞、缺项漏项。须将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以口头和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清晰告知申请人。严禁因告知不全面、不准确,导致群众为补充材料多次奔波。
四、要高效工作、按时办结,严禁无故拖延、效率低下。应保持设备稳定,网络通畅,业务熟练,提高工作效率,在法定及公开承诺时限内办结事项。严禁工作散漫,人为设置程序外障碍拖延时间,或变相为难群众。
五、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禁暗箱操作、区别对待。通过公示栏、电子屏等多种渠道,依法公开服务事项、流程、进度和结果,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严禁违规操作、优亲厚友,或为特定关系人、中介违规提供便利。
六、要清正廉洁、依规办事,严禁吃拿卡要、谋取私利。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职业操守。严禁以任何形式暗示、索要收受好处,或借机敛财。严禁为群众办事设置障碍,或采取多重标准,想方设法权力寻租。
七、要准点服务、延时办理,严禁擅自离岗、到点拒收。工作时间内必须人在岗、事能办,对已到达群众提供延时服务,确保按时办结,严禁无故空岗或临下班拒绝受理。
八、要投诉畅通、承诺兑现,严禁应付糊弄、敷衍塞责。对群众作出的承诺必须按时兑现;对群众意见必须认真核实、限期整改、及时反馈。严禁轻率承诺、虚假答复;严禁对投诉举报压而不办、弄虚作假。
九、要真心为民、主动帮扶,严禁无视困难、漠视群众。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确有需要的群众,应主动提供“绿色通道”、帮办代办、上门服务等便利,严禁不闻不问、冷漠对待、不讲情理。
十、要环境整洁、秩序井然,严禁管理混乱、场所杂乱。保持服务场所干净、整洁、设施完好。坚决防范和打击“黄牛”,不能出现环境“脏乱差”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