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 题: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写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新华社评论员
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我们迎来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宪法晨读、知识竞答、联合普法……连日来,各地各部门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以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行动自觉,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加强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以法为纲,循法而治。从修改土地管理法到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以立法形式确认和巩固改革成果,加强人民幸福生活的法治保障;从修改法官法到修改检察官法,确认、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有力维护公平正义……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我们党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一同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法治体系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健全,改革与法治“两轮”并进、行稳致远,中国之治迈入新境界。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把宪法实施贯彻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部实践中,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领域各方面,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才能不断提高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能力,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徒法不能以自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坚持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化法规化,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法规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加强宪法监督,才能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讲求科学方法,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要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完善改革决策、规范改革行为、推动改革进程、巩固改革成果。“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只有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平等保护全体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才能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实践证明,法治在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同时,也跟随着改革发展的脚步不断完善。改革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要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解决好法治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每一次成功的改革都是一次成功的制度创新。只有及时把改革实践探索中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成果,把改革成效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才能为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新征程上,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必将汇聚起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