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甘肃地处东西交通要道,农耕文化与游牧文化在这里交汇,中西文化在这里融合互鉴,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河陇青铜文化。甘肃青铜文化既保有商周中原青铜器的基本特征,又融有域外青铜器文化的独特风貌,展现出多元文化的交融与碰撞。
人面柄首铜匕(辛店文化)
人面柄首铜匕属于辛店文化(距今2400一2800年前),采集于甘肃省广河县,现藏甘肃省博物馆。匕长14.3厘米,宽2.2厘米。匕柄扁平呈长条状,中间略鼓,下端为圆弧形。背部有条形纽。匕首铸一圆形人面,圆脸,双目圆睁,鼻子长挺呈三角形,双唇略厚,撮起微开,双耳外张,轮廓分明。人头形与匕相结合,是早期青铜匕中的独特器型。
“鸟祖癸”青铜爵(商代晚期)
商代晚期的“鸟祖癸”青铜爵,出土于庆阳市西峰区温泉乡韩家滩庙嘴村。此爵腹微鼓,圆底,棱形三尖足稍外侈,菌状柱靠近流侧。腹一侧有扁条卷成的半环鋬,鋬下镌刻“鸟祖癸”三字。爵腹以云雷纹作地,上饰饕餮纹,饕餮纹上下两端以连珠纹镶边。此爵造型精美,纹饰繁复,是商代晚期青铜酒器的佳作。
青铜大圆鼎(西周)
甘肃省博物馆馆藏的西周时期青铜大圆鼎,高60厘米,口径50厘米,出土于平凉市灵台县白草坡。此鼎立方耳,深鼓腹,圜底,蹄形三足,造型稳重而典雅。鼎上腹部以五齿短扉棱为鼻梁,饰六组兽面纹,兽面展现的是尾爪俱全的夔龙纹,细云雷纹为地,主纹面上又装饰勾连纹,形成“三层花”的尊贵装饰风格。
夔龙纹作为商代和西周前期青铜器上的重要纹饰之一,不仅具有装饰作用,还象征着统治者的权威与地位。此鼎整体气韵十足,是西周时期青铜器的代表作之一。
镂空鞘青铜短剑(西周)
西周时期的镂空鞘青铜短剑,出土于灵台县白草坡。此剑通长24.3厘米,鞘长18.7厘米,宽10.5厘米。鞘以回环缠绕的镂空蟠蛇纹构成,蛇身上有阴刻浅槽,钝三角形蛇头,双目凸起。鞘口两侧各有小犀牛一只,形象生动。剑茎平直,剑身若韭叶形,剑身脊铸窃曲纹。
虎纹铜钺(西周)
出土于灵台县白草坡的虎纹铜钺,长23.5厘米。整体似半环,铸猛虎纹,虎背为刃。尾下有短胡两穿,尾、双爪上铸凹槽,虎首下弯,张口含銎,露牙睁目,形象威猛。钺在古代不仅是一种武器,还象征着王权和兵权。此铜钺上的虎纹不仅具有装饰作用,还寓意着统治者的威严与力量。
两诏铜权(秦)
秦代两诏铜权,出土于秦安县上袁家村秦墓。高7厘米,底径5.2厘米,重250余克。权体为钟形,中空。顶部微弧,鼻钮。器表铸成多道觚棱,诏文阴刻在觚棱之间的平面上。字体小篆,刻秦始皇廿六年诏书和秦二世元年诏书。此权保存完好,能较准确地反映秦斤的标准重量,是研究古代衡制的重要实物。
鹰头形青铜权杖首(春秋战国)
春秋战国时期的鹰头形青铜权杖首,出土于永登县榆树沟沙井文化遗址,器高5.5厘米,宽5.2厘米。圆眼,尖喙。鹰是匈奴等游牧民族崇拜的猛禽,十分威猛。青铜鹰首为轴杆类顶端的饰物,部族首领手执杆头有鹰首的器物以象征权威和神圣。
铜博戏俑(西汉)
西汉的铜博戏俑,出土于灵台县。俑最高9.2厘米,最宽9.7厘米。四俑相向跪坐,身着汉代最常见的高领衣服。二人头顶盘挽发髻,二人以宽巾裹首。坐姿不同,形态各异,有的前倾仰首,有的垂臂塌肩;有的袒胸露膊,似在伸手探取;有的屈腿斜身,默然扶膝静待。最为精彩有趣的是四俑的面部表情,独具匠心,刻画细腻,他们或喜笑颜开,或怒不可遏,或凝神沉思,或忧伤悲愁。铜博戏俑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
铜独角兽(汉代)
汉代铜独角兽,酒泉市下河清出土。高24.5厘米,长70.2厘米。
兽头向前冲,角向前刺,扁尾上翘,四足跨张作角斗状,全身铸有兽毛的纹饰。角和尾可拆卸。独角兽是传说中的一种神兽,随葬在墓中,起镇墓辟邪的作用。
十三盏铜连枝灯(汉代)
汉代十三盏铜连枝灯,武威市雷台汉墓出土,高146厘米,宽66厘米。
灯座为倒置喇叭形,座面饰瑞兽纹和云气纹。灯呈树形,主干分为三段,套插而成,段与段衔接处各置十字形托架,犹如灯树之分枝。十字托横向四出,四端各饰透雕花叶一个,象征火焰,干枝顶端有仙人骑鹿形花饰。原有灯13盏,现存9盏。
无论是青铜大圆鼎的庄重典雅、十三盏铜连枝灯的巧夺天工还是镂空鞘青铜短剑的精巧细腻都无不体现出古代工匠们的智慧与才华。这些青铜器的出现不仅丰富了古代社会的物质文化生活还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让我们得以窥见那个遥远时代的辉煌与灿烂。
资料来源:甘肃省博物馆 庆阳市博物馆 甘肃省文物局
整理:马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