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8日电(记者 丁峰) 6月28日,“学术中国-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上线暨合作伙伴签约仪式在新华网成功举办,来自政企学研等各界近百位嘉宾参加活动。
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第十三届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原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原副局长阎晓宏在致辞中表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人工智能+”,体现出党中央对新技术发展的前瞻性和战略性思考,享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它能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发展迅速,而且在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以下为致辞全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大家上午好!
万物繁茂,夏日悠长。今天,我们在这里共同庆祝“学术中国-知识产权服务平台”的正式上线。首先,我代表中国版权协会,对新华网表示最热烈的祝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人工智能发展与治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人工智能+”,体现出党中央对新技术发展的前瞻性和战略性思考。
我国版权领域发展现状
从著作权的角度来看,我们取得的成就是显著的。2021年全国人大颁布了第三次修订的著作权法,得到了广泛的赞誉。第三次修订的著作权法,被称为新著作权法。新著作权法实施以来,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几部相关条例都在抓紧修订中。
从政府层面来看,知识产权的宏观布局与规划力度在加大,且实际效果显著,这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的、各相关部委参与的国家“十三五”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和国家“十四五”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以及各部门所管辖的知识产权规划、园区建设以及示范单位等。
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发展迅速,而且在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从著作权执法和维权的角度看,伴随着数字技术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面对网络版权诉讼剧增的实际,互联网法院的建立以及法院在著作权领域诉讼的力量增强,大大缓解了著作权诉讼案件积压和诉讼难的局面。
需要指出的是,享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是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它能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其中著作权领域的创新成果,不仅有重要的文化价值,也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当然,从文化领域来讲,既要有文化价值又要有经济价值。但是,我们不能只从一般意义上来谈知识产权领域的创新成果,而是要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看其能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保护
2018年发布ChatGPT时并未引起太多关注,那时元宇宙的话题更为火热,但如今似乎已不再是热门话题。然而,自ChatGPT3发布后,其发展速度极为迅速。在2020年,中国版权协会受国家版权局委托,对生成式人工智能进行了专题调研。该调研基本覆盖了我国最大的几家互联网企业,包括腾讯、抖音、百度、咪咕、爱奇艺等互联网公司。此外,我们还调研了部分专家学者,大家普遍对人工智能给予了高度关注。当时,我国不少大企业及学者预言GPT将广泛应用,而现在,仅仅过去三年时间,人工智能的确已被广泛应用于我国众多企业,如中国出版集团、爱奇艺、中文在线等众多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在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效果。
然而,法律界和产业界的态度并不相同,这值得我们高度关注。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又称“数据二十条”)中有一条原则是“淡化所有权,强化使用权”,对此要有正确的理解,淡化所有权并非放弃所有权,而是在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背景下,为了解决“文本挖掘”等人工智能发展中难以回避的问题,而给出的解决方案。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当时人们并不是十分理解,但是实践证明,无论传统产业还是虚拟产业,以互联网为载体,应用现代通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有效地改进了产业结构,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能。
未来,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与我国知识产权的实践相结合,使之更具体、更有针对性,更易于实践。
最后,预祝“学术中国-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上线仪式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