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1号,以下简称1号令),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1号令第十条规定:“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遵循大额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对比2007年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现行规定,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增加了“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的要求。随后,“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需登记资金来源”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关注。
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对此,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对1号令第十条关于个人现金存取规定进行了解读:
- 实施1号令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和遏制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资金安全和利益。
- 金融机构执行该规定不会影响居民正常现金存取款业务,业务便利程度亦不会受到影响。
- 个人信息和客户隐私受到法律保护。
- 加强现金存取业务管理是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要求,符合反洗钱国际标准。
同时,从统计上看,目前我国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存取业务笔数仅占全部现金存取业务的2%左右,1号令第十条的规定总体上看对客户办理现金业务影响较小。
此前,央行自2020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10月1日起在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河北个人存取款10万元以上,深圳个人存取款20万元以上,浙江个人存取款30万元以上要登记。试点期限为2年。
目前来看,首先我国如现金、票据、转账、网上、移动等支付方式多且应用广,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其次,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设置高于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现金使用量,超过限额的现金存取业务笔数仅占全部现金存取业务的2%左右。第三,只要客户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并不受到限制。所以总体上1号令新规对客户办理现金业务影响较小。
编辑:崔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