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助理岗位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近日,工信部等九部门印发相关通知,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部署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明确依托各类科技项目、重大创新基地平台与国家高新区等载体,多渠道挖掘扩充科研助理岗位。文件同时界定科研助理从业范围,明确岗位涵盖科研项目辅助研究、仪器运维、成果转化、学术与财务助理、博士后相关辅助等工作,划定岗位定位、工作职责与成长路径。
为配套规范岗位建设、完善职业发展体系,人社部委托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牵头编制科研助理相关职业规范,来自中国社科院、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多所职业院校、中智科技集团等多家科研院所、院校与企业专家参与标准编制、审定。据介绍,今年4月,人社部正式发布施行《秘书国家职业标准(2026 年版)》,在秘书类目下新增科研助理工种与对应的能力规范,结合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需求,把新型科研辅助相关能力纳入考核内容,以国家标准完成科研助理岗位定级与规范定义。
这套国家职业标准落地后,一方面方便高校、科研院所、科创企业参照统一标准设置岗位、人员招录、考核与绩效管理,优化用人管理、缩减用工成本、提升科研配套服务效率;另一方面为科研助理系统化人才培养划定规范依据,推动原有政策性招聘岗位逐步转向常态化人才培育,打通岗位需求、技能培训、等级评价、就业服务一体化培养链条,持续拓展应届毕业生在科研与产业创新领域的就业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