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从严惩治“造谣”民航飞行安全犯罪
新华社
2026-04-08 10:14:01
15.2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8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突出对编造、故意传播涉民航飞行安全虚假恐怖信息犯罪的从严惩治。
部分行为人出于报复社会、勒索钱财、发泄私愤、无聊好奇等动机和目的,编造、故意传播诸如“飞机上有炸弹”等涉民航飞行安全虚假恐怖信息,严重干扰民航飞行安全和秩序,甚至造成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恐慌。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影响民航航班、民用机场正常运行,或者致使公安、武警、消防救援、卫生检疫等部门采取应对措施的,应作犯罪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属于造成严重后果,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记者齐琪、刘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