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1日电(刘一畅)随着国产大模型DeepSeek近期在全球范围内引发高度关注,生成式AI再次将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议题推向风口。
在20日举行的“中外企业品牌知识产权维护”主题交流活动现场,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负责合伙人王茂华、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菲、达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沈兰英等业界专家,围绕“人工智能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应用”等话题展开深度对话,为AI技术冲击下的知产保护提供全新视角。
图为圆桌对话现场。新华网发
AI生成内容版权争议:工具属性与权利归属成焦点
针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所引发的版权问题,王茂华结合国内外司法实践指出,当前主流观点倾向于将AI视为创作工具。同时,随着大模型蒸馏技术的普及,生成内容的权属认定将面临更复杂挑战。沈兰英补充道,AI创作引发的权属争议,凸显了法律、政策和伦理层面在应对新技术时的挑战与机遇,需通过法律创新平衡技术发展与权益保护。
开源技术重构保护体系:生态共建与合规风险并存
在讨论开源技术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时,王茂华认为,目前开源技术使用得很广泛,包括DeepSeek在内的开源技术本身受版权和专利保护。开源技术的使用条件是必须遵守开源协议的规定,其协议类型繁多、义务条款复杂,企业需建立专门团队确保合规,避免无意侵权。
王菲表示,AI与开源相结合的环境下,催生了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形式。例如过去两年各地推出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回应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开源合作中需要大量数据支撑,同时随着数据知识产权的登记,也将进一步反哺技术的发展。
全球化协作新范式:开放创新与权益保护如何兼得
面对数字时代的全球创新协作,王菲提出 “面对现实、放眼未来、溯源而至、顺时而至”四个关键词,并深入分析了数字时代下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当前法律实践应紧扣时代发展,如商标法在保护商标方面的原则和相关条款,以及司法解释中对在先权利的尊重,都是应对新问题的重要依据。
沈兰英聚焦于企业在全球化协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共享平衡。她指出,企业间的协作模式多样,包括纵向协作、横向协作等,在这些协作中,企业需特别关注自身知识产权保护与共享。她建议企业在合作中分阶段共享信息,利用数字技术手段保护技术,并在宏观层面制定适合的合作模式。
王茂华补充认为,当前数字时代下,企业研发与商业活动愈发依赖开放合作。同时,他还强调了明确合作模式的重要性,包括利益共享和权力共享,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获益分享的合理安排。
“中外企业品牌知识产权维护”主题交流活动由新华网客户端与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共同举办,来自政府部门、中外知名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机构的专家代表参会,深入探索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转化的新动力、新趋势、新方法,充分释放知识产权效能,推动知识产权行业的合作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