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行业引领、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满意的消费环境,持续推进行风建设走深走实,15日,自治区暨昌吉回族自治州“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在昌吉市汇嘉时代购物中心举办。此次活动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主办,以“优化消费环境、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聚焦消费环境优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启动仪式现场 翟娟娟摄
活动中,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启动“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2025-2027年)”。该行动以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五大行动为牵引,旨在构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良性循环,全面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启动仪式授旗 卢仕阳摄
这是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过去一年,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积极协作,在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消费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2024年开展的“消费环境建设年活动”推动消费环境建设不断完善,全年受理投诉举报咨询52.8万余件,其中消费投诉11.3万件,违法举报2.9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94.77万元。
活动还对6家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单位进行了授牌,包括中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有限公司、新疆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线缆厂等企业。截至2024年12月,全区共培育放心消费承诺企业5852家,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153家,累计退货金额达1.08亿元。“作为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单位,我们会继续把品质中盐的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让消费者都能够吃上放心盐、健康盐。”中盐新疆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卫国说。
为适应网络时代线上消费需求,活动还启动了“新疆品质”产品电商直播系列活动,通过电商平台为“新疆品质”认证企业拓宽销售渠道,助力新疆特色产品走向全国。目前,“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已发布3批109项产品目录,出台种植、养殖、加工、服务类等29项团体标准,48家企业160项产品通过认证,形成了集质量、标准、服务、信誉、效益为一体的品牌价值和竞争优势。
“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打造“放心消费在新疆”品牌,开展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共筑满意消费。”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杨军表示。(李倩 卢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