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检e行”·回声】检察院就生产经营企业商标转让问题进行法律风险提示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2026-03-13 10:53:23
133.0万
近期,有企业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惠企检e行”企业服务平台咨询:我公司是一家生产经营企业,拥有多个商标,日常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商标转让问题。请问检察机关,能否就商标转让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进行法律提示?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收到该留言后进行了回复:商标是承载企业商誉和商品声誉的符号载体。从形式上看,商标转让是商标权人在商标注册证上或商标申请文件上的名义变更。但实质上,商标转让是企业一项重要无形资产的转让,涉及许多法律问题,既包括商标转让合同的订立、商标行政部门的变更登记,也包括转让过程中商标价值的评估、相应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控等问题。
商标转让应重点关注以下问题:一是商标是否已被核准注册。对于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申请的转让,需待其核准注册后方可核准转让。如果商标最终未被核准注册,那么商标转让行为自始不成立。二是注册商标是否已被注销或撤销,或者在有效期外未续展。三是已被质押的商标或已被冻结的商标,在冻结期和质押期内,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的同意,该商标不得转让。四是关于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转让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商标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订立并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仍有权继续使用该商标。五是商标的一并转让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因此,受让方除应查清转让方实际拥有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外,还可以要求转让方作出就相同或近似商标不再申请注册的有效承诺,避免后续商标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侵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