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药品名单》。名单显示,经国家医保局审核,386个药品通过形式审查。
其中,通过形式审查的目录外药品包括ω-3甘油三酯(2%)中/长链脂肪乳/氨基酸(16)/葡萄糖(36%)注射液、阿伐替尼片、阿基仑赛注射液、阿可替尼胶囊等222个;目录内药品包括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阿加糖酶α注射用浓溶液、阿齐沙坦片等164个。
据了解,多款国产1类创新药通过了此次形式审查。如齐鲁制药的伊鲁阿克片、众生药业的来瑞特卫韦片、豪森药业的培莫沙肽注射液、特宝生物的拓培非格司享注射液等。此外,复星凯特、科伦药业、康弘药业、阿斯利康等知名国内外企业所申报的药品也都通过了本次形式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与8月1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中的390个药品相比,此次有4个药品未通过形式审查,分别为:磷酸瑞格列汀片、奥拉西坦片、头孢地尼颗粒与吸入用盐酸氨溴索溶液。申报企业分别为: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创健药业有限公司、北京颐康兴医药有限公司与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国家医保局表示,通过形式审查,仅代表该药品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获得了参加下一步评审的资格。只有通过评审、谈判等全部环节的药品,才能最终被纳入目录。据了解,2022年共198个目录外药品通过形式审查,而最终成功准入的药品为111个,成功率约为56%。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和《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程序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等工作。在经过层层筛选后,最终会有哪些药品能够踏进“谈判大门”,还要等待时间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