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物股份信披违法 公司及相关人员被警示
8月16日,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000757.SZ,以下简称“浩物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陆才垠、臧晶、文双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2023年1月31日,浩物股份披露《二〇二二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区间为320万元至180万元。2023年4月21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6,570.70万元。浩物股份业绩预告预计的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改变,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陆才垠、总经理臧晶、财务总监文双梅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四川证监局决定对浩物股份及陆才垠、臧晶、文双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浩物股份对此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按照四川证监局的要求,就相关问题深入反思,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公司及相关人员将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浩物股份主营业务包括多缸发动机曲轴的研发、制造与销售。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显示,营业收入约159,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3,5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约0.0547元/股。(赵戎 实习生郭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