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是指由科技创新领域相关企业发行,或者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发展的公司债券。其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发债主体范围为支持科创企业类、科创升级类、科创投资类和科创孵化类四类发行人,涵盖了从孵化类“播种”、到中小科创类以及亟需产业升级的大型成熟企业;
(二)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国家科技创新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文件要求,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及引领产业转型升级领域的科技创新发展,可通过研发投入、项目建设、并购、运营及权益出资等多种方式投向科创领域,支持核心科创企业融资反哺产业链上下游,并允许用于置换前期投资;
(三)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可以在债券名称和债券简称中使用对应类别的特定标识,募集资金用于科技研发投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特定专项用途的,可以在债券名称中增加专项标识。
此外,对优质、成熟科创发行人证券交易所给予统一申报、提前申报等优化安排,鼓励发行人创新发行条款和募集资金用途。
证监会2017年推出创新创业公司债券;2021年开展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试点;2022年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试点转常规,将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纳入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统筹管理。2022年5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4号——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标志着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正式面世。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主要投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等前沿领域,助力科技成果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2022年11月11 日,证监发〔2022〕80号《中国证监会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通过优化市场服务运行机制、监管考核标准、融资决策程序等方式多措并举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并积极支持中央企业开展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REITs试点,促进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
二是,鼓励中央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同时将募集资金通过权益出资、供应链金融、园区孵化等途径带动中小企业创新协同发展;
三是,增强证监会与国资委在规范与服务中央企业科创融资等方面的政策协同,形成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的合力。
(编辑:杨润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