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安机关社会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公安机关坚持“打、防、控、治、宣”共建共治工作格局,利用好“宣传”这股潜在战斗力,切实将普法强基补短板、生物生态安全宣传月、校园安全宣传等工作有机融合,有效推进。
救助野生动物猫头鹰(资料图)。泸水市委宣传部 供图
全面营造了全市社会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强大攻势,全民关注并参与专项整治自觉性高,参与生物生态安全保护特别是野生动物救助警情较去年同期明显提升,警民携手救助一些因伤或落单的野生动物,使它们能重新回归大自然。从5月1日至目前,森林警察大队共接处涉野生动物类警情19起,救助野生动物猫头鹰等鸟类9只,眼镜蛇等9条,处置麂子死体1具,红瘰疣螈1只,豹猫1只。
红瘰疣螈(资料图)。泸水市委宣传部 供图
5月28日下午,六库镇金玉澜湾背后一施工工人在院内看见一只像蜥蜴的野生动物,随后立即给泸水市森林警察大队打电话报警,待大队民警到达后交到大队民警手里,经识别,这只野生动物是红瘰疣螈,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两只猫头鹰幼崽(资料图)。泸水市委宣传部 供图
“我家飞来了两只猫头鹰幼崽,有一只疑似受伤,请你们前来救助一下。”6月8日晚,上江镇付坝村委会旁一群众报警求助,接到求助电话后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猫头鹰带回森林警察大队进行救助,在确定猫头鹰各项生命体征正常后于6月9日放回大自然。
受伤的豹猫(资料图)。泸水市委宣传部 供图
6月15日中午,接群众报警称六库镇老干村安居工程三栋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豹猫),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联系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将豹猫送往救助中心救助。在确认各项生命体征正常后,将它放回大自然。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如发现野生动物误入人员工作、生活等场所或有落单受伤的情况,千万不要去挑逗、擅自驱赶、捕捉、击打野生动物,而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或找专业人士进行救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