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5个单位获批认定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近日,吉林省科技厅公布第十二批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名单,经有关单位推荐、形式专家评审、集体讨论和公示等程序,共10个单位获批认定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其中长春新区5个机构单位入选,数量占此次获批总数的50%。
技术转移机构是为加速推动重大科技项目、重点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技术转移、推广和产业化服务的机构,包括技术集成与经营、技术经纪和技术投融资服务机构等。本次入选的长春新区所辖5家机构单位为吉林省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长春市中科鑫材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长春森竹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启迪(长春)科技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隆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作为吉林省打造创新策源地先行者的长春新区,先后获批长吉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4项国家级任务。长春新区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省内最全,知识产权服务东北领先。截至目前,长春新区拥有省级以上(含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9家,占全市的34.8%。长春新区将持续加强技术转移机构高质量发展能力建设,引导技术转移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为促进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高校院所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提供专业服,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打造成为全省创新资源最集聚、创新成果最突出、创新生态最完善的创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