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青山:42天完成破产和解
近日,武汉市青山区法院通过破产和解程序成功促成债权债务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帮助一家小微企业重获新生,数家企业化解债务危机。
某工程公司成立于2022年,是一家从事路桥工程作业的小微企业。2024年,该公司出现经营困难,因拖欠某物资公司货款198万余元被强制执行。2025年3月,某物资公司以某工程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青山区法院申请对其进入破产清算。青山区法院经审查认为某工程公司资不抵债符合破产受理条件,裁定进入破产程序。
经调查发现,某工程公司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共计1000万余元,且其债务金额亦达1000万余元。某工程公司多次向承办法官表示不愿意破产,将想办法协调各方拿出清偿方案清偿债务。考虑到某工程公司的债权人均为从事相关工程建设的上下游企业,若破产清算,将不利于相关企业的债权实现。若能促使双方当事人在破产中和解,不仅能挽救破产企业,还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共赢。故承办法官多次与某工程公司及债权人沟通,了解债权人想法,对某工程公司的经营情况、负债原因及市场价值等进行深入评估,及时调整办案思路,推动采用破产和解方式力求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
2025年4月,在青山区法院组织下,某工程公司与某物资公司等债权人签订《债务和解协议》。2025年5月,青山区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认可某工程公司与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协议》并终结破产程序,自裁定受理到结案历时42天。至此,债权人债权将以分期清偿方式得到保障,债务人也获得重生。(胡小雨)